*本规则适用所有非CN KYC 用户
I. 所有用户均应遵守于本政策中列出的 KYC、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适法性原则:
1. 用户应严格遵守币安平台关于用户身分和 C2C 交易相关账户 (包含但不限于现货账户和法币账户,以下简称“账户”) 的 KYC 政策 (包含但不限于使用真名的验证要求),且用户应确保其在 C2C 平台 (“平台”) 使用的账户为合法注册并仅限自己使用。
2. 当币安平台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警报触发时,用户应积极配合平台进行验证,并协助提供所有所需的风险控管相关证据 (适用平台当时生效的风险控管措施)。
3. 如果用户无法遵循 ( I.2.),则平台有权停用其账户的所有或部分功能。
4. 用户应负责确保他们在适用的法律下有权利进行交易。平台不应以任何方式为用户交易是否适法的问题负责。虽然币安平台不是用户之间 C2C 交易的当事人,但是为了确保所有交易都合法合规,平台得 (但非义务) 在必要时审核用户执行交易的适法性,并且依据适用法律和规范采取行动。
II. 一般交易说明:
1. 在您决定向对方下订单之前,请详细阅读对方订于广告说明页的条款,避免双方在下单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2. 请尝试提供明确的条款说明。我们鼓励您使用要点形式,标出要点并以明确的段落说明。
3. 请确保订单使用的支付方式和您在广告配置期间所选的支付方式一致。
4. 请勿参与在第三方管道上进行的任何形式加密货币交易,例如社交媒体、聊天传讯 App 或面对面交易。若用户在平台以外执行或发起任何交易并造成资产损失或损害,平台不应也无法负责。平台设定买卖双方的交易规则,纯粹是要支援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体验,平台不是任何 C2C 交易的当事人。
5. 用户使用平台时禁止使用粗鄙及攻击性的语言。此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用户聊天工具、客服即时聊天和订单评论部分。
6. 交易双方都应该负担法币转账所涉及的额外交易成本,例如支付服务提供者收取的交易手续费,除非有任何一方在交易成立之前明确同意支付额外的交易成本。因此,发送金额应包含交易成本。(例如,如果订单总额为 10,000 美元,支付服务提供者收取额外 5 美元,则买方应支付 10,005 美元而不是 10,000 美元。) 包含但不限于 RUB、UAH、KZT、IDR、BDT、SGD 交易:卖方应一律收到完整金额,买方应一律负责支付服务提供者要求的法币交易手续费。
III. 给买方的指示:
1. 您必须选择卖方支援的支付方式,并于卖方规定的时限内依照订单页面指示的金额进行汇款。请务必在完成支付后点击“已付款,通知卖方”按钮。
2. 请使用账户所有人姓名和您在币安注册姓名一致的支付方式 (姓名必须和您在币安通过 KYC 验证的姓名一致。)平台不支援非实名验证的支付方式。如果使用非实名验证的支付方式,用户的 C2C 功能将被暂停至少 15 天。
3. 尚未完成支付时请勿点击“已付款,通知卖方”按钮。如果您在尚未完成支付时点击“已付款,通知卖方”按钮,您的账户可能会被停用。
4. 如果用户偏好的支付选项是透过“即时支付”或“快速支付”,不得在未经卖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如国际转账等。
5. 以法币支付给卖方时,请确认备注栏/区内未使用和数位货币相关的敏感字词。包含但不限于 BTC、USDT、加密货币和币安购买等字词。
6. 如果您已完成支付并点击“已付款,通知卖方”,但是卖方未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相对应的数位资产 (以下简称“交付内容”) 给买家,您应该先透过聊天方块功能和卖方联络。当您已完成相关步骤,遵循平台规范并正确执行平台制定的程序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符合平台要求的相关法律凭证),但是卖方没有任何回应时,您就可以对卖方提出申诉。若用户提出要求,C2C 团队会依据申诉处理规则协助您处理相关事宜。然而,平台并非 C2C 交易的当事人。因此,平台没有义务介入用户参与 C2C 交易时发生的争议。请注意,币安和平台在此针对申诉案件的制裁保留最终解释和判断权。币安和平台将依据个别案例自行决定是否重开申诉。
7. 如有任何违反“给买方的指示”的情事,平台可能依据本政策、条款或相关法律及规范,或依平台全权认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冻结违规者的账户或停用币安交易平台或/及平台的任何账户功能。
8. 投放广告时,买方于交易条款中的说明不得牴触本用户交易政策的规则 (价格、手续费、备注等)。
IV. 给卖方的指示:
1. 您的收款账户所有人姓名必须和您在币安注册的姓名一致。(姓名必须和您在币安通过 KYC 验证的姓名一致。)
2. 确认收到买方完整款项后,卖方必须在 15 分钟内完成订单 (放行加密货币给买方)。
3. 除非平台另有规定或买方同意,任何人皆不应要求客服人员取消订单。
4. 已在买卖双方之间成立的订单之定价视为最终价格且不得再议。
5. 如果与买方尚有未完成的订单或争议,请确保可以透过您注册于平台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件随时联繫到您。
6. 如果支付服务提供者收取额外的手续费,卖方必须提供服务提供者的交易证明,清晰显示支付服务提供者扣除的金额。
7. 投放广告时,卖方于交易条款中的说明不得牴触本用户交易政策的规则 (价格、手续费、备注等)。
7. 如有任何违反“给卖方的指示”的情事,平台可能依据本政策、条款或相关法律及规范,或依平台全权认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冻结违规者的账户或停用币安交易平台的任何账户功能。
V. 风险警告和免责声明:
- 您完全理解伴随 C2C 交易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数位资产价值波动的风险、交易对手进行 C2C 交易的信用风险、法币交易适法性疑虑的风险。
- 您具有足够的投资知识、经验以及能力以承担伴随 C2C 交易的风险,并同意独自承担所有因 C2C 交易所产生的风险。
- 基于安全考量,用户不应在交易条款或自动回覆中注明任何个人资讯 (即社交网路、通讯软体)。
- 用户昵称不应包含“币安”、当地银行和支付系统名称、或任何敏感字词。
- 在 C2C 交易时禁止使用多重账户。如果发现此类账户,我们有权禁止所有相连结账户的交易。
- 于进行 C2C 交易前,您已经阅读并瞭解币安政策的所有内容以及币安的条款和相关规定,并与专业人士谘询过后,依照他们的建议自行决定是否及如何完成 C2C 交易。
- 平台并非 C2C 交易的当事人。因此,任何介于参与 C2C 交易的用户之间的争议皆与平台无关。平台既无权力亦无义务解决因其发生的任何争议。平台亦没有义务对任何一方承担财务或非财务义务或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
- 您同意并授权平台依据本政策、条款和相关规则,采取所有合理的行动 (包含但不限于在特定情况下取消交易或停用账户功能) 以保障您、平台和其它用户的合法权利。
- 请注意,币安 C2C 的支付方式显示为用户间法币交易的选项,币安不会使用 C2C 平台上所列的支付方式建立任何形式的业务关系。
VI. 异常交易行为及处理措施:
您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平台将不对您因 C2C 交易产生的损失负责,且除平台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平台亦不对您在政策规范内使用服务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包含但不限于骇客攻击、停电或无法避免的技术故障。
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平台有权全权决定立即限制、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或使用本平台的权利,期间由平台全权决定,不须另行通知:
- 我们有理由怀疑您已违反或可能正在违反本政策;
- 我们发现您使用多重账户在 C2C 上进行交易;
- 我们认为有必要保护我们的其他用户。如果我们行使限制或拒绝您使用服务的权利,我们不承担任何因我们未能向您提供服务所生之后果,包括任何可能导致之延迟、损害或不便;
- 我们判定您使用我们的平的方式以可能对其他用户造成不利影响或阻止其他用户使用我们服务;
- 与其他用户进行互动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者对交易对象使用淫秽语言、侮辱、勒索、骚扰、威胁交易对象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或试图侵犯另一位用户之合法权利 (例如隐私权、公开权等智慧财产权),以及收集私人资讯并分发给其他方。
您接受我们可能依对我们风险管理和安全协议不可或缺的机密标准采取某些行动,包括限制存取、停用或关闭您的账户或钱包。您同意币安没有义务向您揭露其风险管理和安全程序之详情。
一旦停用措施的原因不再存在,我们将尽快取消该措施,但是,我们没有义务通知您何时或是否会取消此类措施。
异常交易行为 | 处理规则 |
1.买方未先经卖方或平台同意迳行取消已建立的订单。 | 如果买方于一天內发生 3 次此事情,系统将禁止其当天再进行其它购买。 |
2. 订单因未于期限內完成付款自动取消。 | 如果买方于一天內法生 2 次此事情,系统将禁止其当天再进行其它购买。 |
3. 过去 7 天,用户参与超过 10 个已匹配的订单但申诉率超过 20% 且完成率低于 60% 者。 | 平台得停用该账户至少 7 天。 |
4. 过去 7 天,用户参与超过 5 个已匹配的订单但完成率低于 20% 者。 | 平台得停用该账户至少 7 天。 |
5. A. 拥有最佳报价的线上广告,但是在一定时间內完成的订单为零。B. 超过 5 笔匹配订单但完成率低于 20% 的广告。 | A 和 B 两类皆视为无效广告,其将会被系统自动关闭。 |
6. 过去 7 天內发布了 3 个以上无效广告 (类型 A + B) 的用户,且该用户于或去 7 天內完成率低于 60%。 | 禁止该用户进行任何 C2C 活动至少 7 天。 |
7. 用户的广告同时有 5 笔以上订单被申诉。 | 隐藏该用户之线上广告,且禁止该用户进行任何 C2C 活动。 |
触发风险控管异常机制 | 处理规则 |
1.当风险控管系统侦测异常时,用户拒绝或不积极配合平台进行后续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验证。 | 平台得直接判定该账户为异常账户,并采取相关行动,包含但不限于提高用户的风险等级、直接冻结用户的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直到用户提供的风险控管章句通过平台的风险控管审核。 |
2. 当平台的风险控管系统发现用户涉嫌欺诈 (或企图欺诈)、提现至高风险平台 (包含但不限于无照加密货币经销商平台、线上博弈平台、涉嫌洗钱欺诈的平台或其他风险控制能力较差的平台) 或其他高风险资产转移。
风险警告:谨慎面对与该类型平台相关的宣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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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得直接冻结或停用交易、提现甚至该账号及其相关账号的 C2C 功能。 |
3. 账户并非由用户使用或非法为他人购买数字资产:如果用户被平台发现曾出售、借贷或出租其账户予他人使用或非法为他人购买数字资产。
风险警告:请妥善保管您的个资以免被他人用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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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得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暂时或永久性的停用 C2C 交易功能、延迟或停用提现功能或直接冻结该用户之账号及其相关之账号。 |
4. 收受或引入来源不法的数字资产:用户知道或以常识可得而知该笔由其它平台/微信群组收到的数字资产和金钱为不法资产或资金,但仍允许其流入其他用户于平台的账户。 | 平台得直接且永久的停用此类用户之账户及其相关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并终止向其提供任何服务或履行任何契约义务。 |
5. 用户被认定参与洗钱活动:当用户被风险控制系统侦测或籍由风险控制人员验证其曾直接参与或协助洗钱。 | 平台得直接且永久的停用此类用户之账户及其相关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并终止向其提供任何服务或履行任何契约义务。 |
6. 账户冻结:当用户的账户依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遭到冻结时。 | 平台得根据司法机关发出的信函或相关法律及规范冻结用户的账户。冻结期间,用户应联系相关司法机关申请解冻,而非联系平台。 |
7. 司法调查:用户被司法机关要求检索其于平台上的账户资讯,其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司法调查和咨询。 | 平台得停用该用户之账户及其相关账户的特定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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